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和嘉应新区有何关系?
一、它们的性质及归属关系不同
1988年,梅县市(改梅州市)撤市(原梅县)分置梅县和梅州市梅江区。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梅州市梅县撤县设区,撤销梅县,设立梅县区。
2013年11月,广东省政府批准梅州市嘉应新区发展规划:梅江区的金山街道办、西阳镇、三角镇、长沙镇,梅县区的程江街道办、南口镇、扶大镇、梅南镇、水车镇、畲江镇,兴宁市的水口镇等11个镇部分区域被划入嘉应新区范围。
二、嘉应新区是以经济建设为功能模块的功能区,它不是行政区,与梅江区和梅县区不同。经济功能区的设立不需要国务院的批准,只需省政府批准;而行政区的变更须经国务院批准。
三、嘉应新区只有管委会,没有嘉应新区人民政府,因为它不是行政区。
四、嘉应新区所在的区域,是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管辖的地方仍然归属于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
五、目前,梅州市由原来的6县1市1区变为5县1市2区,即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蕉岭县、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这是行政区的概念,不包含嘉应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