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老师,XX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积极引导每一位教师自主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快梅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和优化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整体设计,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基础上,主动适应新环境、新情况,在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划,统筹推进。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关注教师发展的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教师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师德规范。
坚持常抓不懈。既立足当前,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师德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重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力求做到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建立教育、宣传、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廉洁诚信,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建设主题
学理论、讲纪律、守规矩,做“四有”老师
五、主要举措
(一)创新师德师风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要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辅导员(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每学年签订一次师德承诺书。市教育局确定每年9月份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主题活动月,集中开展典型引导、主题征文、查摆问题、自我教育等系列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面向家长、面向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师德宣传报道,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系统宣讲《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对媒体报道的师德失范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迅速组织查处,公布事件真相,防止负面影响的蔓延。
通过学习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教师提高自身修养自觉性和责任心,切实提高其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规范师德师风考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结合教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师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做到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后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可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满意度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将师德考核制度与教师年度考核、教师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教师职称评审等制度相结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四)突出师德激励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表彰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首要条件,把评选师德、教书育人先进典型作为荣誉制度的重要部分,大力培育和表彰各级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公开透明,完善监督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评议、问题报告、状况调查分析等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鼓励和发挥网络媒体、专业学术团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及时获取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电话、信箱,接受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学校校长和书记具体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的举报投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诉。
(六)动真碰硬,建立倒查惩处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建立师德师风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局领导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长担任,成员为:人事科、德育科、基础教育科、高中与中职教育科、体卫艺科、计财科、办公室、督导室负责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务求实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统一辖区内师德师风建设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加强督导检查及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采取全面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学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围绕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对活动开展状况及时总结汇报。市教育局将成立师德师风督查组,对相关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2016年9月份起,市教育局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全市通报,并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终考核挂钩。问题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等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将师德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师德教育、宣传、表彰奖励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
(四)及时收集报送活动材料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月报制度。2016-2017学年,市教育局将就全市建设活动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考核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在学年中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表彰,对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适时予以推广,扩大建设活动成果,推动全市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附件:
1.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月报表
2.《梅州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3.《梅州市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4.《师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