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XX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XX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增编调整的复函》(X市人社函〔2014〕XX号),核定我校编制情况为……
我校XXX和XXX属专业技术岗,均为……,经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党组核准,拟……,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上述两位同志由……,是在学校总编制数内经费来源渠道的变更,并不增加学校已核定的财政核拨编制总数,不属额外增加人员编制。我们认为,不违背《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8〕XX号)文件有关原则,恳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请示,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