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即日起对校门及交接班工作作进一步规范。
一、校门 1.学生全天候禁出; 2.每晚9点至次日早上7点关闭。 二、交接班 1.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 2.地点为警务室; 3.参与人员共7-8人,即教育口人员、公安或司法干警、总教官; 4.接班人员未按时承接工作、值班人员未交班提前离校的均以脱岗论处。交接双方工作衔接无误、先报备了当值带班人员并获同意及未产生责任事故的可免责。
特殊或紧急情况获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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