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继2014年、2015年广东三市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后全省铺开改革的第一年,我市根据省人社厅、省教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精神,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改革采用新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重要依据,新增了岗位竞争推荐、说课评课考核、面试答辩三个环节,评聘结合,按上级规定今年底以前我市要完成改革后的首次职称评审工作。
虽然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但评委会和人事部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一举完成了评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9月,市局组建了“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梅市人社函〔2016〕XXX号),负责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在人事科。
1.突出重点。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政策标准,重在考核业绩、能力和水平。
2.规范运作。全程严格按照《梅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汇编》精神操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3.夯实基础。前期有大量准备工作,除进行教师队伍摸底调查,还完成了岗位设置、岗位竞争及推荐、说课评课考核、纸质材料及证书查验、高评委抽选和培训等工作。
4.周到服务,稳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本着有利于职称改革、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原则,优化工作作风,并于11月XX日-12月XX日完成了面试答辩、纸质材料评审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相关学校核报了XXX位教师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其中高中、初中XXX人,小学、幼儿园XXX人,涵盖15门学科。通过XXX人,不通过XXX人,过关率XX.X%。
不日即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