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374【载】梅州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 “说课讲课 (评课) ”考核操作指引

根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6〕5 号)的要求,现就申报中小学教
师任职资格“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 考核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说课讲课考核内容中的讲课可以评课代替。
即既可组织“说课讲课”考核,也可组织“说课评课”考核,两
者选其一。
二、 考核组织
(一) 组建考核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组建高级、中级、初
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申报评审高级及市直属学
校申报中、初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建中、初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
负责本地申报评审中、初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
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由教育部门的教研室负责牵头
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务。
考核工作办公室行文的公章可由教研室的公章代替。
(二) 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办公室可根据申报评审推荐人
选、组织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设立数量不限的考核工作组。工作
组以学科(专业)分别设置,原则上不设立跨学科的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由考核工作办公室从评审委
员库在库委员中产生,人数不少于 3 人。组成人员已取得教师职
称原则上不能低于组织考核的职称等级。考核工作组组长由考核
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定。
考核工作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 委托考核。
1.申报初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原则上由考核工
作办公室行文委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
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全部从校内教师中产生,产生办法经
校领导集体决定。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别设置考核工作组;
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组成跨学科的小组,但组成人员应不少
于 7 人,且组成人员中最少有一人的学科要与推荐人选申报学科
相同。
2.申报中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对规模较大、教
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较规范的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可行文委
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全部从校内教师中产生,产生办法
和具体人选经校领导集体决定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考核工作组
原则上按学科分别设置,个别教师人数较少或教学力量相对薄弱
的学科,可邀请校外教师或从评委库中选定考核工作组人员。
3.申报高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市教育局以县为
单位分别组建各学科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的,属于直接组织工作
范围,不属于委托关系。
三、考核程序
(一) 业务培训。考核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组织工作组组
成人员学习国家和省的改革文件精神,以及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办法、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等职称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二) 考核时间和内容。
1.考核工作组提前 3 天与本学科被考核对象的单位联系,落
实说课讲课(评课)考核的时间和地点,指定说课范围(不限于
申报者现时教学课程) ,确定讲课或评课的方式。
2.确定采取讲课方式考核的,考核人员既可现场听课进行考
核,也可由考核工作组指定讲课内容要求推荐人员即时讲课。
确定采取评课方式考核的,可组织推荐人员集中观看由教研
部门统一提供的相同学科课堂录像,也可听取本校相同学科教师
的即时授课。
(三)考核具体工作流程。
1. 说课。申报者入场→申报者自我介绍并递交说课相关材料
→申报者限选课题说课(15 分钟以内)→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
独立对申报者的说课打分。
2. 评课。申报者统一听课或观看完整一节课课堂录像→申报
者书面评课(20 分钟以内)→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
者的评课打分。
评课过程参照闭卷考试方式管理。考核工作组要做好课堂录
像(视为试卷)的保密工作,申报者不得私带相关材料入场和互
相沟通交流等。
3. 讲课。
方式一:考核工作组指定讲课内容(选取申报者曾授课范围
内)→申报者讲课(30 至 45 分钟)→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独立
对申报者的讲课打分。
方式二:根据申报者的正常课堂教学安排,考核组人员到课
堂听完整节课→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者的讲课打分。
4. 形成考核意见。说课讲课(评课)结束后,考核工作组汇
总评分→集体讨论后形成书面评价意见→每位成员在书面评价结
论上亲笔签名。
四、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组对个人的考核意见原则上要在考核当天形成考
核意见(结果) ,并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 。
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应于评审材料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
门前完成。
2.考核工作参照评审工作的纪律要求。考核组成员应严格遵
守考核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事前或事后向外透露考核组成员身份,不得泄漏考核过程中
的讨论、表决情况,不对外接受考核情况的查询,没有向单位领
导汇报考核评审情况的义务等。对违反相关纪律及规定者,按照
职称评审纪律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考核评分表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课考核评分表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考核评分表
4.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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