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园区食堂、公寓、学生宿舍及室外工程第二标段补充协议>征求意见的函》(梅市建管[2015]43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园区分校三个标段建设的实际情况,学校原则同意《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园区食堂、公寓、学生宿舍及室外工程第二标段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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