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辖2区5县,代管个1县级市(兴宁市)。梅江区(梅州市政府驻地)、梅县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梅州东北邻福建的武平、上杭、永定、平和四县,西北接江西寻乌,西面连河源的龙川、紫金县,西南、南面与汕尾的陆河、揭阳的揭东、揭西相接,东南面和潮州的潮安、饶平相连。面积1.5925万平方千米,人口520多万。
梅州市行政区划建置始于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即945年)。后晋开运二年升程乡为敬州,领程乡县。宋开宝四年(即971年)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熙宁六年(即1073年)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元丰五年(即1082年)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即1136年)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湖州。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元至元十六年(即1279年)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隆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元贞元年(即1295年)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祜五年(即1318年)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即1369年)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即1733年)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嘉庆十二年(即1807年)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即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民国3年(即1914年)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辖7县1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后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2013年10月,梅县撤县设区,与梅江区并称梅城。
梅州市是历史上客家民系的最终形成地、聚居地和繁衍地,是全世界客家华侨的祖籍地和精神家园,为“世界客都”,具有浓郁的别有特色的客家风情。梅州标志性建筑——围龙屋、梅江桥及“一江两岸”,其中围龙屋是中国五大特色民居之一。
梅州市属热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资源十分丰富。由于地处低纬,面临广阔的海洋,因此海洋和大陆均对当地气候有非常明显的影响。
梅花,是梅州市市花,为传春报喜的吉祥象征,代表梅州客家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坚毅进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