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实训守则
1、 学生进实训室后,必须听从指导老师安排;
2、 学生必须准时到达所规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离开;
3、 非指定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摸弄,以免发生意外;
4、 学生必须虚心学习、注意听讲、认真观看示范表演;所有机器、设备、工具等未充分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前,不得草率进行操作;
5、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按所指定的座位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走动、高声谈话、唱歌、吸烟及阅读其他与实训无关的书报杂志等;
6、 学生不得将私人的东西带进实训室内加工、修理或装拆;
7、 学生必须本着爱护国家财产的精神,对所有的机器、设备、工具等倍加爱护,小心使用注意保养,实训完后必须整理好机具,把实训室打扫清洁;
8、 实训中心的一切保安防火设备不得随便挪动或摆弄;
9、 未经许可,不准在实训室内摄影或私自带领他人参观;
10、非实训时间,同学不得在实训室随便逗留;
11、学生除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各实训室内特定的其它操作规程;
12、学生如违反本规则及其他安全操作规程,实训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训,所损坏之机器、设备、工具等视情节轻重做适当赔偿。
二、实训学生安全制度
1、 学生实训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 实训期间,一律按要求穿着,不准穿拖鞋, 男同学不得留长发,女同学不得穿高跟鞋;
3、 实训时必须按工种要求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或启动非自用设备及电闸、电门和消防器材;
5、 不准在设备运行线上行走和停留;
6、 不准在设备旁追逐、打闹、喧哗;
7、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别人谈话、玩手机等;
8、 现场教学和参观时必须听从指挥,注意听讲,不得随意走动;
9、 各工种应根据工种特点在开始实训前讲明安全操作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考核,检查安全工作;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实训中 心报告,查明原因,及时作好处理;
10、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
12、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必要时可暂停其实训并令其作深刻检查;情况严重和态度恶劣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实训学生的考勤制度
1、实训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准假或超假未被批准而不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四节的,成绩最高记“及格”,旷课累计超过工种实训时间的五分之一者,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病事假累计超过工种实训时间的三分之一者,此工种不予评定成绩,补考后按实际成绩记分;
2、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岗位者,其时间累计后可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成绩不能得“优”;
3、学生实训期间一般不准事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者,应事先向实训老师请假,将批准假条送交班主任,不得事后补假;实训期间学生班长无权批准事假;
4、学生看病应尽量不占用实训时间。
四、实训成绩考核标准和记分办法
(一)、成考核标准
1、教学实训的成绩由各工种指导老师根据实训作品质量、实际操作水平、实训表现、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实训报告以及基本知识考试等方面综合评定;
2、考试作弊和私自涂改成绩者,总成绩不予及格;
3、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允许通过组织复查,但不能直接找老师要求改成绩,更不可无理取闹,否则除学生本人作出深刻检查外,成绩降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工种成绩;
4、教学实训未取得成绩或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补上所缺或不及格的工种实训,补实训的时间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
(二)、各种记分办法
1、为了便于考核,暂按百分制记分;
2、实训操作(应会)50分
(1)动手能力 10分
(2)完成实训操作任务 20分
(3)考核 20分
3、基本知识(应知)30分
(1)笔试成绩 20分 (2)实训报告、预习、抽查 10分
4、安全操作 10分
5、文明操作10分
6、实训报告不认真,退回重作,不交实训报告,不记实训成绩;补交后,补记成绩。
五、学生损坏设备、工具等的赔偿办法
1、在实训中,学生要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操作;由于经验不足,操作不熟练而引起的事故,除本人写出事故报告吸取教育外,按损坏的设备价格的 50%赔偿;
2、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事故,除本人作出检查外,按损坏的设备价格的100%赔偿;
3、不听从指导、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无视实训纪律,指导老师制止不听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除本人作出检查外,按损坏设备价格的 100%赔偿,并追究纪律处分,通报全校
4、实训中丢失工具、量具的,按原价赔偿;
5、赔偿额超出学生赔偿能力时,赔偿者应和本人所在班级商量,定出赔款日期和措施(如分期赔款等)经实训中心同意后,按拟定措施执行。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