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从实训指导老师和管理员指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训前一周的安全操作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培训,须通过安全考核。
2、安防设备不得随便挪动或摆弄,未经许可,不准动用或启动非自用设备及电闸、电门和消防器材(以免发生意外),不得随便摸弄非指定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准在设备运行线上行走和停留,不准在设备旁追逐、打闹、喧哗。
3、不得将饮料零食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带入实训室,不准利用实训场地的电源插座为私人手机等物充电,不做与实训教学无关的事。
4、对号入座,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进出卫生间、高声谈话、唱歌、吸烟及阅览其他读物,不得玩手机及MP系列等;
5、虚心学习、专心听讲、认真观看示范表演;现场教学和参观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意走动;所有机器、设备、工具等未充分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前,不得草率进行操作。
6、爱护学校财产,科学利用,精心保养。非实训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在实训室逗留。未经许可,不准在实训室内摄影或私自带人参观。
7、穿戴整洁。不准穿拖鞋、戴耳环、留长指甲,男生不得留长发, 女生不得穿高跟鞋和过于暴露的衣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工种须戴好防护用品。
8、因故不能参加,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准假或超假未被批准而不参加实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六节的,成绩最高为“及格”,旷课累计超过工种实训时间五分之一的,成绩“不及格”;病事假累计超过工种实训时间的三分之一者,此工种不予评定成绩,补考成绩最高为“及格”。
9、按作息时间表,参加实训须提前5分钟到达有关场室;凡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的,其时间累计后作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不能评“优”。
10、实训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确遇特殊需休息的,应事先向实训老师请假,并将批准假条送交班主任;实训期间学生班长无权批准事假;不得事后补假。
11、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操作出实训事故及实训中丢失工具、量具的,照价赔偿;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无视实训纪律,指导老师制止不听而造成事故的,除照价赔偿,本人作出检查外,并追究纪律处分,通报全校;赔偿额超出学生赔偿能力时,赔偿者应和本人所在班级商量,定出赔款日期和措施(如分期赔款等)经实训中心同意后,按拟定措施执行。
12、拒不服从管教和屡教不改的,实训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2012年2月12日